长沙兼职会计必知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下列企业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大中型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下列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3.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如果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业会计准则》。
5.因经营规模扩大成为大中型企业,或企业性质变化成为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