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取得交 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 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时,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 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例1】 ABC公司2010年2月12日用银行存款从二级市场购入M公司股票200 000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日该股 票公允价值为每股7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的交易费用。
该项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另一方面 使银行存款减少。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400000
贷:银行存款1400000
2010年5月12日,M公司宣告发放每股0.5元现金股利。
该项业务的发生,一方面增加应收股利,另一方面增加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2010年6月30日,M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8元。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