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5)附注。
附注是为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而对财务报 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企 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财 务会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
(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7)或有事项。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月 度、季度财务报告是指月度和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是指在每个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