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怎样的?
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办小二在之前的文章介绍了合营企业的章程有哪些内容,现在来看看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怎样的。
合营企业的组织结构是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不设股东会。
1、董事会会议制度:
(1)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协商或选举,一方董事长,另一方副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可中国人,可外国人
(2)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董事任期4年(其他为不超过3年)
(4)董事会每年至少1次(只有股份公司特殊,董事会每年2次,监事会6个月1次)
(5)董事会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股份公司为过半数)
(6)董事会特别决议(出席董事一致通过):修改章程、合并分立、中止解散、增资减资
2、董事会职权:
(1)审议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工资计划、停业
(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的聘任、职权、待遇
(3)特别决议的事项
(4)出资对外转让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