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购入原材料的会计核算

长沙代理记账购入原材料的会计核算
小企业外购材料,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 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照税法规定 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购买 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做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 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j 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1 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食记“材料采购” 目。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査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①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 凭证),应按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照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 料”等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 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照计划成本暂估人账,借记“原材料”科 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 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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