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如何计量确认职工薪酬

长沙代理记账如何计量确认职工薪酬
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 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1.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的标准计提。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包括补充医疗保 险)、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 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 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 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 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 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 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2.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 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 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 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人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人当 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以上信息由长沙代理记账(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