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九地会计欢迎来到长沙九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九地服务热线:15084968889

九地-工商注册代办更专业
当前位置:首页 » 代理记账 » 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 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南” 解释出售无形资产所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中的收入定义。因此,出售 无形资产所得应以净额核算和反映”。

    《企业会计制度》在解释有关的会计科目使用时规定为,“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 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者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营业外收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出 售无形资产收益等”,“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 各项支出,如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等”。

    这些规定中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那就是应该将“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原先的有关会计制度不管是“转让无形资产使用 权”还是“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都要求将它们的损益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收人”或者 “其他业务支出”,就显得有些牵强。“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就好比是企业的一项临 时性出租业务,将其作为企业的其他类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上没什么问题;但是,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就应该看作是企业的一项偶然性的、非营业范围内的经济行 为,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其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就比 原来的规定合适多了。

    其实在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很难,因为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各项工作往往不可能全部在同一天完成,前后可能会相差一段时间。于是,在进行此项业务会计核算时就会 产生如下一些问题:

    1.与“出售无形资产”有关的某些事项(比如企业的收款业务和付款业务等)在发生的当时(不可能等到计算出最终的出售净额时再进行会计核算)就必须按照其发 生额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届时企业就无法编制出合理的会计分录,如果编制成上述会 计分录又违反了现行的有关规定,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只能 反映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而不能反映出售无形资产的毛收入或毛 支出。

    2.在“出售无形资产”整个过程没有结束之前,谁也不能武断地认为此项出售结 果一定形成“出售净收益”或者产生“出售净损失”,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没有办法按 照“无形资产出售净额”来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

    3.当与出售某项无形资产有关的各项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时,即使企业已经将出售收入和出售支出分别计入了“营业外收人”和“营业外支出”,因为“营业外收入” 和“营业外支出”都是损益类科目,每个月末都要将其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 不保留余额的,由于跨越不同会计期间的缘故,企业依然无法实现对“出售无形资产” 采用净额加以核算和反映的目的。

    在核算“出售无形资产”会计业务时完全可以参照核算“固定资产出售”的办法,设置一个类似于“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科目无形资产处置”(具体的名称尚可 探讨)会计科目解决以上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可以这样规定:企业在出售无形资产时,利用“无形资产处置”会计科目“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核算出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转让收入”以及与之有 关的“费用支出”等。在办理无形资产转让手续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无形 资产处置”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无 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结算出售无形资产价款时,借记“应收账 款”、“银行存款”等科启,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

    核算出售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和应交营业税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在出售无形资产的各项事务全部 完成以后,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时,借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贷记“营业外收 人一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结转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

    “无形资产处置”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反映尚未完成出售无形资产全过程的净损 失或净收益…


联系九地会计

服务热线:15084968889

QQ:54273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