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之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填列

长沙代理记账之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填列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报告,需要依据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这些账户主要有: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短期借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 付款、股本、资本公积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报告期内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 (发行收人减去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
本项目根据“银行存款”等账户的借方记录及“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 公积”、“应付债券”等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报告期内因举借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根据“银行存款”等账户的借方记录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账户 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报告期内偿还借款和到期债券的本金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根据“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记录及‘‘应付债券”、“短期借款”、“长期借 款”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本项目反映企业报告期内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 支付的债券利息、借款利息。本项目根据“银行存款”等账户贷方记录及“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应付 利息”、“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以上各项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中没有包括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流量信息,应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项目中予以报告。如以发行股票、债券方式筹集资金时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 咨询等费用,支付的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支付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的租赁费以及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等。其他现金流人 或其他现金流出如果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
以上由长沙代理记账(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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