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材料、商品等物资,应当按照发票账单所列购买价款、运输费、装卸 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材料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 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广科目,按照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物资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贷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 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或商品 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 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二)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按照材料或商品并分别下列 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当按照汇总金额,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或商品,并按照估计金额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 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但材料或商品尚未到达 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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