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应如何处理预收账款

长沙代理记账应如何处理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预收账款”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 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其主要账务 处理如下:
〈1〉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之)销售收入实现时,按照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其他应付款,是指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人保证金等。
其他应付款实质上是小企业流动负债中的一个兜底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只要归 不到其他8项流动负债的项目,即全部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和管理。从经济意义来看,其他应付款这项负债实质上反应了小企业与除资金提供者、销货方、国家、投资者以 外的其他方之间发生的结算关系。
“其他应付款”科目应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其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 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2)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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