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应如何处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账务

长沙代理记账应如何处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账务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下同〉、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本科目应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营业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人”等科目。涉及增值 税销项税额的,还应当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广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 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 金额,贷记本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照应计人取得物资成本的金 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 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广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 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 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 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本科 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广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人”或“其他业务收人”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 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 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准 款、租金、工程款等。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人“应付 账款”科目借方。
小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照应计人购人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 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 税(进项税额广科目,按照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 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 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 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付的各种款项。
以上由长沙代理记账(九地会计)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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