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理记账应如何确认收入
长沙代理记账应如何确认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 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 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 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釆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收人确认的条件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人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收入确认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人与费用的方法。企业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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