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司注册办理的条件
(一)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三)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或者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登记;
2、公司已经设立,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分公司营业场所,且在长沙市城区(从事煤炭开采的分公司不受此限,均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4、有分公司名称和负责人;
5、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但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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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沙工商红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