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注册分公司如何设立登记?
公司建立挂号是指公司建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挂号机关请求,经公司挂号机关审阅并记录在案,以供大众查阅的做法。
一、分公司开业(建立)挂号
1、分公司的挂号事项:称号、经营场合、负责人、经营范围。
2、分公司建立挂号
3、分公司建立挂号,如分公司的称号中不独自运用字号,可不实行称号预先挂号程序;独自运用字号,应实行称号预先挂号程序。
4、公司建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挂号机关请求挂号,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立分公司的挂号请求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挂号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合证实;(表式(3))
(4).指定(托付)证实;(表式(4))
(5).公司挂号机关请求提交的别的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令、行政法规规定有必要报经批阅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二、建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建立挂号请求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经营场合证实》;
4、《指定(托付)书》。
最终注:《指定(托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建立挂号)